巴拿马进口商要求办理领事馆签章经销声明、巴拿马进口商要求办理领事馆签章经销声明
签章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
企业提交签章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签章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通常需要贸促会签章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Invoice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
签章的文件种类:
通常签章的资料有:商业INV、装箱单、代理协议、授权书、价格单、委托信、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商检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证明/装运前检验证/书/健康证/分析证等)、检测公司出具的SGS、CE、ISO检测报告等等。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签章,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签章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签章?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签章,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办-理领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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