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领事双认证销售协议

  企业资讯     |      2020-11-06 13:39

越南领事双认证销售协议、越南领事双认证销售协议

 

1.国内领事双认证中的“单双认证”

所谓国内领事双认证中的“单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领事的领事双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双认证”。

 

2.国内领事双认证中的“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领事的领事双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双认证还是双认证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领事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双认证或双认证。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双认证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双认证,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双认证。

 

商业文件及办-理药品、医疗骑械、保/健/品、化妆品类双认证所需材料:

办-理商业文件所需材料:

1、 中国公司予以印尼合作公司的委托信、代理信或授权书(注明详细地址),并附出口印尼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自由销售证/书、产品成分证明、经营许可。

3、 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

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双认证所需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保-健-食-品销售证明书(市级以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签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中方公司授予印尼方的授权书

6、 授权书中所涉及的产口成分的说明(医疗器械类产品除外)

上述材料均需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证,或在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公证后的文件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双认证处双认证;送交领事双认证的公证/书需附一份复印件以及被授权的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其中某项已在印尼驻华领事双认证过,须将其复印。

 

上海常办的领事: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

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双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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