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授权书\POA\授权书尼日利亚大使馆盖章
领事盖章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盖章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大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盖章。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大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大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大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大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领事盖章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盖章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盖章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领事盖章,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盖章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大使馆进行盖章的活动。
领事盖章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盖章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领事盖章(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最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大使馆盖章主要包括民事盖章和商业盖章,民事盖章,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盖章,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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