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商标证书领事盖章

  企业资讯     |      2020-12-03 20:33

 

巴基斯坦商标证书领事盖章还在为申请而困惑吗?覆盖驻华使领馆全国主要4大领区: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简化操作流程;协助客户海外业务拓展、务工和生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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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工作进入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认证在内的各项领事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认证了。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产地证大使馆加签认证需注意的地方:

A: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B: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单。

C:香港有特殊要求:产地证第1栏,不管是代理公司还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唛头以及品名不能出现不能翻译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货人要有详细公司名及地址;

F:产地证第8栏,要求打四位,但根据信用证客户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双数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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