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名单·股东会议·办公室决议领事馆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加签?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加签,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馆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馆加签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加签,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加签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为什么有些领事馆不能按外交部认证司公布的承诺期完成文件加签?
外交部认证司公布的领事馆加签时限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驻华使(领)馆一般会在中外方节假日、重要团组来华、有关人员换岗、避暑等临时原因闭馆,签证时限自然会顺延。
当然,也有些领事馆因某种原因突击加班签证,签证时间就自然提前了,不过,这种情况不多。最为保险的还是尽量提前申请办-理领事馆加签工作,以免误时误事。
已经使(领)馆加签的文件,可否修改?
已经使(领)馆加签的文件不可以自行修改,文件若要修改,只能重新提交申请一份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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