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领事馆周年申报表签章

  企业资讯     |      2020-12-01 21:08

巴拿马领事馆周年申报表签章、巴拿马领事馆周年申报表签章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盖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巴拿马领事馆周年申报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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