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使馆加签ICAMA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Invoice的领事加签需提交白色产地证;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领事加签的产地证及Invoice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加签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巴基斯坦上海使馆新要求:
如果企业加签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加签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亚使馆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加签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请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加签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加签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加签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加签手续。有了领事加签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与外国经贸、文化等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人员交往日趋频繁,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的人数骤增,外国来华从事经贸、文化等往来活动的数量也大幅攀升,领事加签的概念随之深入人心,国内外领事加签量与日俱增,仅去年国内领事加签量已突破80万份,国外领事加签量达到35万份。在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秘鲁使馆加签IC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