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分销合同&经销协议&分销合同加签

  企业资讯     |      2020-11-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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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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