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协议马来西亚难不难申请马来西亚使馆签章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签章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签章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签章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签章手续。有了领事签章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签章?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签章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领事签章,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签章。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签章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签章。
如何申请办-理使馆签章
1.提交《领事签章申办表》(1)和《领事签章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签章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签章必须先经贸促会签章);
3.提交需签章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
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签章。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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