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这些国际经贸新规与你息息相关

  经贸资讯     |      2020-10-30 19:18


*央行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为0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年10月12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为0。央行表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市场预期平稳,跨境资本流动有序,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市场供求平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年10月12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为0。
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属于逆周期调节工具,通过调整,防止人民币过度升值或贬值,实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下的双向波动。


*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14号公告,决定在17家市场开展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至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浙江台州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浙江湖州(织里)童装及日用消费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福建晋江国际鞋纺城、山东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山东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河南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湖北宜昌三峡物流园、广东汕头市宝奥国际玩具城、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云南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内蒙古满洲里市满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云南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边贸商品市场)等17家市场。为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现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11月1日起,三类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
2020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20)、再生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30)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HS编码7602000020),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展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70万亿韩元,协议有效期5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对进口美国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2号公告,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按照商务部2009年第79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不再实施反倾销措施。


*初步认定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
10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5号《关于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国内聚苯硫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20年10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聚苯硫醚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初裁
2020年10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10月28日起,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保证金,保证金比率为12.5%-222.0%。


*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给予税收优惠
10月1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对来自乍得的货物、物品等必须进行卫生检疫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15号公告,为防止基孔肯雅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前往乍得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自乍得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件、快件、尸体骸骨必须接受卫生检疫,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卫生处理。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卫生检疫工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


 

 
*德国通过《对外经济条例》第16次修正案,重点关注外资审查领域
据德经济部网站10月7日消息,德国联邦内阁当日通过《对外经济条例》第16次修正案,以此完成了在外资审查领域引入欧盟合作机制的准备工作。自2020年10月11日起,欧盟成员国将在审查外国投资时进行更深入的合作。欧盟成员国及欧委会将就正在进行的审查程序进行交流,并在本国外资审查框架下关注相关信息。新的欧盟合作机制旨在加强对欧盟公共秩序和安全的保护,是在欧盟范围内实现外资审查公平竞争的重要一步。此外,德国联邦政府正在讨论《对外经济条例》第17次修正案的有关细节。其修订重点是,将需要着重审查的企业范围扩大到高技术和未来技的制造商和开发商。


*巴西和美国签订三项双边经贸合作协议
巴西外交部和经济部19日发布联合公报说,巴西和美国当天签订三项新的双边经贸合作协议,以推动两国贸易投资往来深入发展。
根据公报,这三项协议分别针对贸易便利化、规范监管及反腐败三个方面,落实后将有效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使巴西营商环境更透明和更具可预见性。
公报指出,巴西当前的外贸政策旨在为商业活动创造良好经济环境,提升巴西国际竞争力。这三项协议将为两国商讨更全面的贸易协议打下基础。


*日本修改干木耳和畜产食品的监控检查
2020年10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1008第1号:修改对干木耳和畜产食品的监控检查,具体如下:1.新增对进口干木耳汇总沙门氏菌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并设定实施进口监控的检查件数,如检查结果为沙门氏菌阳性,则要求进口商对其进行热处理;2.在食品中草甘膦的进口监控计划中,新增畜产品为监测对象。


*巴西临时取消玉米和大豆进口关税
路透社10月17日报道,巴西政府决定,临时性取消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外进口玉米和大豆的关税。南方共同市场的正式成员国包括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成员国之间绝大部分商品实行无关税自由贸易。目前,巴西从南共市成员国外进口玉米和大豆的关税为8%。
消息人士对路透社表示,大豆、豆粕和豆油进口关税的豁免截止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玉米为2021年3月31日。上个月,代表巴西猪肉和鸡肉产业的巴西动物蛋白协会(ABPA)呼吁政府对进口玉米和大豆实施关税豁免政策。ABPA表示,巴西国内市场玉米和大豆价格大幅上扬,严重冲击猪肉和鸡肉产业的利润。
在今年9月初,为应对国内稻米价格上涨,巴西政府决定临时性取消进口稻米关税,截止日期为今年年底。


*巴西修改马瑙斯自由区相关法规
CNN网站10月16日报道,15日,巴西总统博索纳罗签署法令,修改设立在马瑙斯的生产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规定。法令规定,在该地区从事信息产品生产的企业享受免除加工产品税(IPI),同时享受进口税减税,此外在创新、科研和研发领域可享受相应优惠。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将销售额的5%用于在亚马孙西部和阿马帕地区从事研发和创新。


*巴基斯坦免除部分商品进口附加税
巴基斯坦关税政策委员会近日批准了一项提案,同意免除152项商品的进口附加税。巴总理商务顾问达乌德表示,该举措是政府促进进出口贸易的重要体现,意在为国内工业提供更便宜的原材料以降低生产成本,该措施也将有利于巴提高出口竞争力。达乌德重申了“巴基斯坦制造”倡议的重要性,表示政府将充分利用税收的政策调节作用,促进巴制造业发展,为巴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柬埔寨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公布一项税收政策的重大调整,延后征收资本利得税为期一年。
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当天消息称,征收资本利得税的生效日期,将从2021年1月1日展延至2022年1月1日。此前,柬埔寨官方8月宣布,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资本利得税,向出售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本所得利润征收20%税务。
上述政策公布后,在柬埔寨各界引起热议。根据政策,实施资本利得税后,税务居民从事的资产买卖活动,包括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都将被征收资本利得税;只有政府和外国大使馆资产,或税务居民拥有的常驻居所(只限一间,且持有时间不能少于5年),将可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


*缅甸11月开始启用Myanmar Tradenet2.0系统办理进出口许可
《缅甸时报》10月14日报道,为了加快贸易向国际化发展,自2020年11月开始,缅甸将开始启用Myanmar Tradenet2.0系统,进出口商可在此系统上完成进出口许可申请、费用支付等相关业务。疫情期间开通此系统可以大大减少人员往来和接触。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在线申请、发放许可证。此系统可以提供更多的贸易品种,申请人使用注册登记号即可在系统中完成所有贸易相关业务,贸易管理部门也可参与到系统中。如涉及需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管理等部门出示证明的产品,这些相关部门可在此系统中直接办理,申请人无需再把证明送到商务部。


*缅甸颁布《非政府招标项目实施办法》
《缅甸时报》10月14日报道,缅甸计划、财政与工业部下属公私合营中心(PPP Center)就非政府招标而是由私人企业或机构提出建议的项目颁布《非政府招标项目实施办法》。
PPP中心出台此《实施办法》,将便于各级部门对私人企业或机构提出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此《实施办法》适用于20亿缅币以上的项目,20亿缅币以下的项目仍按照过去总统府颁布的办法执行。


*约旦发布发布劳动许可新规
《约旦时报》10月18日报道,约旦劳工部决定,将为已在“Hemayeh.jo”平台注册但尚未离开约旦的外国工人发放工作许可证。该决定不包括获得最终离开许可证而无需返回的外国工人,以及已完成退回社保审批的外国工人。


*哈萨克斯坦将液化石油气出口禁令延长三年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10月13日电,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诺加耶夫日前签署命令,决定将液化石油气出口禁令实施期限延长3年。禁令旨在禁止通过公路运输向国外非法出口液化石油气,防止国内市场供应出现缺口。产生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哈国内市场价格与出口价格存在巨大价差。此前,哈曾于2017年因为类似原因实施液化石油气出口禁令,为期3年。禁令实施后,哈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供应趋于稳定,未发现通过公路运输从边境口岸对外出口液化石油气的情况。


*哈萨克斯坦简化对本国出口商补贴条件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10月2日电,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发布消息称,已简化对本国出口商提供补贴的条件,相关规定自10月3日起正式生效。
按照新的规定,从事加工品出口的贸易商、分销商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可申请费用补贴。补贴包括海外市场货架租赁费用;参加境外论坛、竞赛和会议费用;公路运输费用;提供测试样品办理商品认证费用;办理境外特许营销许可费用;进行商品认证、鉴定、检查等费用。同时,将商品运输补贴限额由每年财政拨款总额的1/50调整为7.5万倍月核算基数,确保补贴费用不受预算限制。企业可通过哈产业出口中心(QazIndustry)的门户网站(export.gov.kz)申请补贴。申请企业需提供国产厂商资质证明文件。
哈产业出口中心副总裁卡吉姆让诺夫表示,获得补贴的企业产品主要出口至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中国、瑞士、孟加拉国、爱尔兰、巴林等国。费用补贴政策有助于哈企业开拓非洲、中东、东南亚、美国等新的市场。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期
限据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发布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已决定将新冠肺炎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具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职能部门出具的进口商品用途证明的疫苗、药品和防护物资生产原料,以及各类新冠肺炎预防和治疗设备,均可享受零关税进口政策。


*阿根廷通过知识经济法案
阿根廷《商业纪事报》10月8日报道,阿根廷众议院8日通过知识经济法案,旨在鼓励本国企业加强信息技术、生物科技、基因工程、纳米技术、航空航天和核能等领域科技创新实力,扩大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根据该法案,阿政府将设立知识经济促进信托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古巴取消双轨制和汇率体系
古巴政府13日宣布包括取消双轨制货币和汇率体系在内的货币改革初步计划。货币改革将包括统一货币与汇率体系、改革国家补贴体系和民众收入体系。古巴将恢复单一汇率制,废除可兑换比索,保留比索,以促进经济有效运转;政府将提高民众工资、退休金等收入,以应对货币与汇率并轨后可能出现的比索贬值;此外,政府将取消过多补贴,将“补贴商品”变为“补贴个人”,以寻求合理分配财富。
目前,古巴流通比索和可兑换比索两种法定货币,其中可兑换比索与美元等值。古巴国有部门记账时,1可兑换比索相当于1比索,而在银行等兑换点,1可兑换比索可兑换约24比索。并轨进程开始后至少6个月内将保留现有汇率,使民众有充足时间兑换,避免利益受到影响。穆里略说,取消货币和汇率体系双轨制并不能解决古巴经济所有问题,但只有进行货币与汇率并轨才能推动其他经济改革。


*秘鲁海关施新规便利货物进口
据海关税务总局(SUNAT)透露,继8月份实现出口产品无纸通关后,该部门同样为货物贸易进口通关搭建了新的数字平台,免去了提交纸质文件等手续,在降低经济成本的同时,将通关时间压缩至此前的40%,此举是秘鲁在签署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框架内实施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通关程序,将惠及34,000家秘鲁进口商。有专家指出,新平台为国内外贸易参与方的信息交换及外国商品顺利进入秘鲁提供了极大便利,也有助于扩大税基。


*巴拿马推出高净值人士永居计划吸引投资
巴拿马《星报》报道,为吸引投资移民,巴拿马推出高净值人士永居计划,在巴拿马投资房产50万美元(含)以上满五年者(头两年须达30万美元及以上)、在巴投资股票50万美元(含)以上满五年者和在巴定期存款75万美元(含)以上满五年者均可获得永居资格。


*摩洛哥对1200种自土耳其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10月8日,摩政府委员会会议批准摩洛哥-土耳其自贸协定修订法案(摩土双方已于8月24日就修订内容达成一致),其中最重要的调整在于对自土进口商品采取负面清单管理,针对1200多种产品征收关税,涉及630个税目,覆盖纺织服装、皮革、冶金、电力、木材和汽车等领域,上述来自土耳其的商品可享有九折的关税待遇。涉及钢铁、金属板、混凝土钢筋、胰岛素、笔记本、胶合板、线材、冰箱和木板等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产品,摩土双方决定在保护措施到期后即纳入负面管理清单。


*埃及:调降电动汽车相关产品进口税
埃及总统批准的2020年第549号法令中,将针对电动汽车(EV)、充电站或天然气站中使用的设备相关进口零组件,调降关税为商品价值的2%或进口税,以其中二者较低者为主。
在埃及即将在近期内扩大兴建充电站的情况下,将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关税降低到2%是一个重要的关键步骤,平均而言,汽车进口成本的30%以上是用来支付海关关税。未来,藉由组装电动汽车充电站,而不是进口成品,可以为投资者节省多达50%的价格差距,这会支持埃及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埃塞俄比亚出台2020年新投资法
埃塞俄比亚颁布新的外国投资法,对外国投资的限制与开放,以及申请投资许可的要求与条件做出了大幅度的修改。明确规定,如外国投资在埃投资相当或超过1000万美元,就有资格拥有住宅。对外国投资与本土企业合资的项目有了很大程度的开放,并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合资中被允许拥有的股份比例,值得关注的是,旧的投资法中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一级旅行社,在新法中被列为外国投资者禁止投资领域。



来源:浙江贸促(杭州贸促)、商务部网站、海关发布、12360海关热线、中国贸易投资网、经济日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新华网、中国证券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