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尼注册办事处--印尼商务处推荐函

  新闻资讯     |      2020-07-23 18:22
在印尼注册办事处--印尼商务处推荐函


A.外国建筑公司/外国承包商在印度尼西亚设立代表处
关键词:外国承包商;代表处;施工;承包商
 
相关规定: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第50/PRT/1991号条例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第28/PRT/M/2006号条例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第13/SE/M/2006号通令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第05/PRT/M/2011号条例
 
背景
• 打算在印度尼西亚经营和/或申请工作或参与某工程项目的外国建筑公司或承包商(单个或联合)必须拥有一位代表。
• 该外国建筑公司或承包商的代表可以是一个人、一家办事处或一家公司。
• 该外国建筑公司或承包商(单个或联合)只能参与被认定为复杂、高风险和/或高科技的建设项目。
• 外国建筑公司/承包商的代表对外国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所有行为(活动)承担责任。
• 外国建筑公司的代表必须获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签发的许可证。
• 签发许可证的要求之一就是来自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的确认函。
 
为获得签发确认函,请递交下述文件(2、3、4、5项文件需先办理使馆认证):
1. 寄给印尼驻北京贸易参赞、申请签发确认函的信函。
2. 意向书(原件)。寄给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部、表达在印尼开设代表处意向的信函。
   • 该信函应由公司总部的负责人出具。
3. 公司简介(原件),包括人事信息、业务和专业范围、类别及中国政府授予的资质。
4. 营业执照副本;附件:身份证或护照副本(中方公司负责人)
5. 中国政府签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
6. 委任书(原件)。载明被任命为代表的人士或公司的姓名/名称、业务范围和委任期限的信函。
   • 由公司总部的负责人出具。
附件:
 • 经公司总部负责人批准的被委任为执行代表的人士的简历(原件)
      • 被委任为执行代表的人士的护照或当地身份证明的副本。

办理时间为三周多,请多预留申请时间;


印尼商务处推荐函办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