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因涉外使用,故该药品生产许可证需驻华越南领事馆认证。
越南领事馆对商业文件认证没有特殊要求,如中文文书,需翻译英文或越文;
民事有以下需注意:
无犯罪记录有效期为90天;
工作证明需3-5年;
如是管理层职位需有高学历,学位认证;
越南驻华领事馆共有六个:北京馆、广州馆、香港馆、上海馆、南宁馆、昆明馆;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左右;全国不分区域,欢迎咨询!
中国商会加签认证

所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所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翻译件:

驻中国,越南领事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