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领事认证加签独家代理函

  伊朗领事馆认证     |      2020-02-26 11:47
伊朗领事认证加签独家代理函



独家代理函(LETTER OF EXCLUSIVE REPRESENTATION)在国际贸易中是比较常见的加签文件,出口商对独家代理的要求需谨慎,看对方是否有实力,不然后期会留下很多不愉快。独家代理,就算代理商无法达到销售实绩,依合约可撤销代理,但按照MoC规定,除非原代理商向MoC表明放弃,否则国外厂商无权撤换代理或交给其他人进口。这点是100%的保护主义。至于非独家代理,通常只需给新代理另一个品牌(相同产品),新代理就可向MoH & MoC提出所需文件申请进口许可证,也就是非独家代理时,可用2个不同的品牌平行进口。
 
 
伊朗领事馆认证加签要求:
1、需1份复印件。
2、产地证、发票、健康证(如有)须一起认证,并按发票金额收费。
3、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4、香港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香港总领馆认证。
5、所有商业发票类文书中必须注明买卖双方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手机、传真;伊朗到货港口信息;货物名称、重量、运输方式、金额(美元、欧元)、原产地等信息。
6、动植物检验检疫证明按发票金额收费。
7、申办健康证认证需同时认证商业发票。(2019年5月7日更新)
 
 
伊朗驻华使领馆总共有四个:北京馆,广州馆,上海馆,香港馆;
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左右;全国不分区域,欢迎咨询!
 
 



贸促会证明书:



所认证独家代理函:



外事办及驻华领事馆认证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