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领事馆加签药品生产许可证,尼日利亚领事加签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尼日利亚领事馆加签要求:
1、单据类文书须做成公证书。
2、民事证书类公证须为非实体公证。
尼日利亚驻华使领馆共有四个:北京馆、上海馆、广州馆、香港馆;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上海馆出签非常不稳定,分区较为严格,详情欢迎咨询!
CCPIT认证加签-证词: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翻译件:

外交部及驻华尼日利亚领事馆加签:
